住宿基本信息
酒店名称 | 伦勃朗风格东京西葛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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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总数 | 184 间客房 |
报到 | 15:00 |
查看 | 10:00 |
使用权 | 从东西线西葛西站南口步行2分钟 |
停車處 | 室外停车场 5个车位 1,800日元/晚 ※需电话预约 |
早餐时间 | 6:30 ~ 9:30(最终条目9:00) |
房间信息
明亮洁净的单人房,设施齐全,支撑舒适的旅程。享受轻松愉快的酒店生活。
所有客房均配有浴缸、带洗衣机的卫生间、液晶电视、卫星电视、高速有线LAN、冰箱和吹风机。
席梦思床被全球顶级酒店选用。
此外,所有客房均配备Wi-Fi(无线LAN)。入住酒店的客人可以免费使用。






- 客房设施
- 整体卫浴
- 厕所配有洗衣机
- 高速有线局域网
- Wi-Fi 无线局域网
- 全球顶级酒店选用的席梦思床
- 房间设备
- 液晶电视
- 卫星广播
- 冰箱
- 吹风机
- 便利设施
- 睡衣
- 浴巾
- 洗脸巾
- 牙刷
- 洗发水
- 冲洗
- 沐浴露
- 剃须刀
- 毛刷
- 鞋子清洁
- 纸巾
- 茶/咖啡
*前台提供沐浴海绵
服务清单
- 免费电脑角
- 无线网络
- 高速有线局域网
- 自动售货机(一楼和二楼)
- 制冰机(二楼)
- 便利店(步行 1 分钟)
- 洗衣角
大楼二楼安装了三台洗衣机和三台烘干机。
洗涤(4.5公斤)300日元/烘干(30分钟)100日元 - 清洁服务(收费)
接待至上午10点,当天晚上7点左右结束
(周四、周日、节假日休息) - 复印/传真(收费)
- 宅急便(收费)
- 压裤器
(安装于各层电梯厅) - 行李寄存
- 加湿器
- 熨斗/熨衣板
租赁物品/服务
免费租赁物品 | 烫裤机(各层电梯厅设有)/ 熨斗 / 烫衣板 / 加湿器 / 毯子 / DVD播放器 / 指甲刀 / 开酒器 ※请注意,数量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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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服务 | 复印 / 传真 / 递送 / 清洁(上午10点前受理,当天晚上7点左右结束) |
宿泊約款
(适用范围)
第一条
- 本酒店与宾客签订的住宿合同及相关合同,应遵守本条款的规定,本条款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或一般惯例执行。应根据以下内容。
- 当本酒店接受不违反法律和习惯的特别协议时,无论前款的规定如何,均优先适用该特别协议。
(住宿合同申请书)
第二条
- 希望与本酒店申请住宿合同的客人必须向酒店提供以下信息。
⑴ 嘉宾姓名
⑵ 住宿日期及预计抵达时间
⑶ 住宿费用(原则上按附表1基本住宿费用执行)
⑷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 如果客人在入住期间要求在前款第(2)项规定的住宿日期之后继续入住,酒店将在提出要求时将其视为已申请新的住宿合同。 过程。
(住宿合同的签订等)
第三条
- 住宿合同在酒店受理前条规定的申请时成立。但酒店证明未给予同意的,则不在此限。
- 根据前款规定签订住宿合同时,酒店规定的申请费,以住宿期间(超过3天则为3天)的基本住宿费为限。在酒店规定的日期之前付款,您必须付款
- 申请费将首先应用于客人最终需要支付的住宿费,如果适用第6条和第19条的规定,申请费将应用于取消费用,然后若有剩余金额,将在按照第十三条缴纳费用时退还。
- 如果未在酒店根据同款规定指定的日期之前缴纳第 2 款规定的申请费,则住宿合同无效。然而,这仅适用于酒店在指定支付申请押金的截止日期时通知客人这一事实的情况。
(无需缴纳申请费的特别协议)
第四条
- 尽管有前条第 2 款的规定,酒店可以接受特别协议,其中在合同签订后无需支付同款中规定的申请费。
- 在接受住宿合同申请时,如果酒店未按照前条第二项要求支付申请押金,或者未指定申请押金的支付日期,则酒店应接受前款规定的特别协议。
(拒绝签订住宿合同)
第五条
- 以下情况下,酒店可能不接受住宿合同的签订。
⑴ 住宿申请不符合本条款的规定时。
⑵ 因满员而无空房时。
⑶ 认为住宿者有可能做出违反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行为的风险时。
⑷ 住宿者为黑社会、黑社会成员、黑社会相关组织、黑社会附属者及其他反社会势力时。
⑸ 住宿者为黑社会或其业务活动受黑社会成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时。
⑹ 当寻求住宿的人是一家公司且该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是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成员时。
⑺ 住宿者对酒店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暴力要求,或要求超出合理范围的负担时。
⑻ 明确确认住宿者患有传染病时。
⑼ 因自然灾害、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而无法住宿时。
⑽ 打算过夜的人因醉酒等可能给其他客人带来麻烦时当有明显惹恼其他客人的行为时。当客人未对客人名单中的条目做出回应或对条目做出虚假声明时。当明确认识到没有支付能力时。
⑾ 属于都道府县制定的旅馆业法施行条例规定的情况。
(客人取消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
- 客人可以通过通知酒店取消住宿合同。
- 如果住宿客人因自身原因取消全部或部分住宿合同(根据第 3 条第 2 款的规定),酒店应(不包括住宿客人提前取消住宿合同的情况),按照附表2收取罚金。但是,如果酒店接受第4条第1项规定的特别协议,则在接受该特别协议时,酒店将仅在通知住宿客人取消住宿合同时告知其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 如果客人未在住宿当天晚上 8:00 之前抵达酒店(如果提前指定预计抵达时间,则为该时间后 2 小时)且未与酒店联系,则住宿合同将视为已抵达酒店。已被客人取消。
(酒店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 在下列情况下,酒店可以取消住宿合同。
⑴ 住宿客人被认为有可能做出或已经做出违反住宿相关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的行为时。
⑵ 明确确认客人患有传染病时。
⑶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住宿时。
⑷ 为黑社会、黑社会成员、黑社会相关组织、相关人员或其他反社会势力时。
⑸ 该企业是其业务活动由有组织犯罪集团或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⑹ 当一家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是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成员时。
⑺ 住宿客人对酒店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暴力要求,或要求超出合理范围的负担时。
⑻ 打算过夜的人因醉酒等可能给其他客人带来麻烦时当有明显惹恼其他客人的行为时。当客人未对客人名单中的条目做出回应或对条目做出虚假声明时。当明确认识到没有支付能力时。
⑼ 不遵守本酒店规定的使用规则的禁止事项时。
⑽ 在卧室睡觉时吸烟、乱动消防设备等或违反酒店规定的其他禁止事项(仅限于防火必要的事项)。
⑾ 属于都道府县制定的旅馆业法施行条例规定的情况。 - 酒店根据前款规定解除住宿合同时,对于尚未提供给住宿客人的住宿服务等,不向住宿客人收取费用。
(住宿登记)
第八条
- 客人必须在入住当天在我们酒店的前台登记以下信息。
⑴ 客人姓名、年龄、性别、地址、职业
⑵ 外国人,国籍、护照号码、入境地点、入境日期
⑶ 出发日期及预定出发时间
⑷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 如果客人打算使用可替代货币的方式(例如住宿券或信用卡)支付第 13 条规定的费用,则客人必须按照条款中的规定在登记时提前出示这些费用。前一段。
(房间使用时间)
第九条
- 客人可以在下午 3:00 至次日上午 10:00 期间使用酒店的客房。但是,如果您连续入住,则除抵达当天和出发当天外,全天都可以使用。
-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酒店仍可以在同款规定的时间以外接受客房的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将收取以下额外费用。
⑴ 10:00之后,每增加一小时1,000日元(含税)
⑵ 下午2点后,加收一天房费
(遵守使用规则)
第十条
- 客人必须遵守酒店制定并张贴在酒店内的使用规则。
(客房清洁)
第十一条
- 如果顾客在同一间客房连续入住两晚或以上,原则上每天都会清洁客房。
- 即使我们收到顾客要求不需要清洁的要求,我们也会每两天清洁一次酒店,以维持《酒店业法》规定的卫生环境。
(营业时间)
第十二条
- 酒店主要设施的营业时间如下,其他设施的详细营业时间将在提供的小册子、各处告示以及客房内的服务目录中公布。
⑴ 前台/收银服务时间:
胃。前台服务:24小时
⑵ 餐饮(设施)服务时间:
胃。早餐…6:30-9:30(最后入场时间 9:00)
B.午餐…东京西葛西:11:30 – 14:00
C.晚餐(仅限东京西葛西)… 17:30 – 21: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最后入场时间为 20:30)
⑶附带服务设施时间:按酒店规定。 - 如有需要,上述营业时间可能会临时更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您。
- 即使客房可供客人使用,我认为酒店在安全和卫生管理或其他运营管理有必要时也可以进入客房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缴纳费用)
第十三条
- 客人需支付的住宿费等详情及确定方法见附表1。
- 前款中的住宿费用等的支付应以货币支付,或者在客人抵达时或酒店要求时通过酒店前台认可的住宿券或信用卡等其他方式支付。我会很享受拥有这个。
- 即使酒店为客人提供客房,客人自愿选择不入住,仍需支付住宿费。
(酒店责任)
第十四条
- 酒店将赔偿客人因履行住宿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因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但非因酒店原因造成的损坏则不在此限。
- 我们的酒店已获得消防部门颁发的优秀防灾证书,但除了努力维护防灾设施外,我们还购买了酒店责任保险,以应对不太可能发生的火灾。
(无法提供签约客房时的处理)
第十五条
- 如果酒店无法为客人提供合同规定的房间,酒店将在客人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安排其他同等条件的住宿设施。
-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如果酒店无法安排其他住宿,酒店将向客人支付相当于取消费用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将适用于损害赔偿金额。但若非酒店原因无法提供客房,则不予支付补偿费。
(寄存物品的处理等)
第十六条
- 如果客人留在前台的物品、现金或贵重物品发生丢失或损坏等损坏,酒店将赔偿该损失,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但是,对于现金和贵重物品,如果酒店要求客人申报此类物品的类型和价值,而客人没有这样做,酒店将承担最高 50,000 日元的损失赔偿。
- 由于酒店的故意或疏忽,客人携带至酒店但未存放在前台的物品、现金或贵重物品可能会发生丢失或损坏等损坏,酒店将对此进行赔偿。 。但是,对于客人未事先告知其种类和价值的物品,酒店将赔偿最多 30,000 日元的损失,除非酒店故意或重大过失。
(存放客人的行李或个人物品)
第十七条
- 如果客人的行李在入住前到达酒店,只有在酒店同意的情况下,酒店才会负责寄存行李,并在客人在前台办理入住手续时将行李交给酒店我会在客人抵达之前办理行李。
- 如果客人退房后将行李或个人物品留在酒店,且主人身份已查明,酒店将联系主人,我会请求指示。但若无物主指示或无法确认物主身份时,该物品将从发现之日起在酒店保管一段时间,之后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失物招领法。
- 在前两款情况下,酒店对住宿客人的行李或个人物品的保管责任,在第一项情况下,按照前条第一项的规定执行,在以下情况下,按照前条第一项的规定执行:准用前项第二项之规定。
(停车责任)
第十八条
- 如果客人使用酒店的停车场,酒店将租用该停车位,并且不负责管理车辆,无论车辆钥匙是否委托给客人。但若酒店在管理停车场时故意或过失而造成损坏,酒店将负责赔偿。
(客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 如果由于客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使酒店遭受损失,客人将需要向酒店赔偿损失。
(免责声明)
第二十条
- 在我们酒店内使用计算机通信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对于用户在使用计算机通讯时因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服务中断而遭受的任何损失,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如果因本酒店认为不适合使用计算机通信的行为而给本酒店或第三方造成损害,住宿客人应要求赔偿该损失。
附表1
住宿费等明细(第2条第1项、第3条第2项、第12条第1项相关)
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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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应付的总金额 | 住宿费 | ①基本住宿费(房费及房费+早餐等餐饮) |
额外费用 | ②额外的食物和饮料(①中所含的除外) | |
税 | A.消费税 B.入浴税(仅限温泉地区) |

- 1. 基本住宿费用以宣传册上公布的价目表为准。
- 2. 税法修改的,适用修改后的规定。
附表2
处罚(第六条第二项相关)
合同申请人数 | 收到合同解除通知的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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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 | 当天 | 前一天 | 9天前 | 20天前 | ||
一般的 | 最多 14 人 | 100% | 80% | 20% | – | – |
团体 | 15至 99人 | 100% | 80% | 50% | 20% | – |
100人以上 | 100% | 100% | 80% | 20% | 10% |

- 1. %是违约金与基本住宿费的比例。
- 2. 如果缩短合同期限,无论缩短多少天,都将收取一天(第一天)的违约金。
- 3. 部分团体客人(15人以上)解除合同时,住宿前10天(如在入住后接受申请),收取入住客人人数(不含分数)的10%当天(受理日))内人数不收取罚金。